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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》的通知
作者:佚名 日期:2009年12月30日 来源:本站原创  【字体: 】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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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》的通知国税发[2006]111号 2006-07-24国家税务总局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、发

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》的通知
国税发[2006]111号

2006-07-24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:
   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,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了《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 

    附件:1.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外资项目确认书
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.项目采购国产设备清单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.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表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六年七月二十四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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